1
遇见程先生是在顾安的婚礼上,这个贯穿我整个青春的男生,最终还是和别人共度了余生。
作为一名恶俗言情小说家,在我的故事中顾安无一例外的都是主角,或许是习惯了故事中与他的美好结局,以至于在真正意识到他已经属于别人时,眼泪会不自觉得流下。
“林小姐这是对顾安有意?”
我别过头去,抬抬眼眸,随后望了一眼眼前这个男人,中长发,金丝镜,一双眼睛深邃地不见云烟。摇摇酒杯,我并未理会,毕竟我不是他口中的林小姐。
许时见我无意言语,这人也并未纠缠,饮完杯中的红酒,便走开了。
婚宴上,昔日的同窗一直给我倒酒,似乎都在等着我泪洒顾安婚礼的场景——多年之前,在高中毕业晚会上,我曾偷偷溜进学校广播室,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对顾安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告白,若不是有朋友录了音,我真不敢相信酒可以带给我这么大的勇气。
可今天的酒,越饮越清醒,我想今晚是不会醉了。
“你们的‘十年之约’,如今已经第九年了吧?”有感叹,有惋惜,曾以为永远不会完结的青春在一场场婚礼中呼啸而过,“还以为这会是咱班的最后一场婚礼,看来咱们这青春,还得延续几年。”
酒席上的人纷纷向我投来目光,二十八九的年纪,大龄剩女嘛。饮尽杯中的酒,我故作释怀地笑着,低头未语。
“十年之约”,是微信聊天框中顾安留给我的最后话语:十年,你未嫁,我未娶,我们便携手共度余生。
昔日的誓言在现实面前便像杂草一样低贱。
在寒暄中,酒过三巡,外面突然放起了烟花,被推搡着走进阳台,两位新人在烟花下接吻,我倚在栏杆旁,数着烟花从升空到炸裂再到回落的时间,那么短,足以回顾有他的整个青春,我明白,待烟花落尽,我的青春从此也在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迹。
记不清如何回的酒店,醒来时已近黄昏,从窗帘透过的光洒在旁边人的脸庞,头痛瞬间被激好了一半。
衣服依然服服帖帖的穿在身上,只是身旁那半裸的胸膛逼着我去回想昨晚的事。
我禁不住揉了揉脑袋,在一片模糊的声音下无奈地甩甩头,不要难为了自己好,还是先逃。
逃?我皱皱眉,真的有些鄙视自己的这种用词,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感情方面自己确实一直在逃。
悄悄下床,在找手机时才发现床上的人一直在盯着自己看。
我记起来那张面孔,是昨晚那个搭讪的男人,那一双深邃的眼眸似要与夕光挣辉,毫无征兆之下,我直接甩了他一巴掌。
没有惊讶,他摸摸脸,反倒笑了起来,这一笑,反倒显得我是多么玩不起的一个人。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他开口。
“对,没什么了不起的,”我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发型,又扯了扯红裙翻卷的吊带,“睡一觉而已。”
他双手环胸,半倚在床上,眼睛微闭,视线却一刻也未从自己身上移开,安安静静地看着自己在床上翻找手机的“高傲”模样。
一半整洁,一半凌乱,我看了一眼他在的那半边,又看看他,不一会儿,我的手机便在一只脚的推力下露了出来。
抓过手机,捡起地上的提包,未去看他的神情,他想笑便笑吧,比这丢脸的事自己干的多了,现在只想赶紧离开这个让自己姿态尽失的地方。越忙越乱的定律下,高跟鞋不知何时断了跟,走向酒店房门的路仿佛无限延长。
“林小姐,要不要加个微信?”
这个林小姐对他是有多重要?本想转头告诉他,“我不姓林,你认错人了。”可一想却没有必要,反正以后也不会见面。
“我是有售后服务的。”他补充道。
售后服务?脸部一阵的滚烫后,我翻了翻手提包,只在昨晚被硬塞进包里的红包中找到了一张红票,以及在手提包的隔层里的一枚硬币。踩着断了一截的高跟鞋,我尽量走得平稳,若有其事地将一百零一块钱放到了床角,“微信就算了,我不需要。”
故意隔应我,那他也别想好受,黑脸去吧。
没想到出门没走几步便撞见了以往的同桌,看着我走路一瘸一拐的模样,赶紧上来搀扶,“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在这里?”随即便朝未关紧的房门望了望。
“没有没有,我就是鞋跟断了。”许是有些心虚,我全盘预判并否定了她的还未问出口的全部猜想。
看得出她眼底的质疑,好在没有过多追问。
在顾安的婚礼旅行结束之前,我提前离开,没有离别时的伤悲,就如同以往每一次我在他的生命中的无声隐匿。
2
本以为不会再见,不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那人便又出现在了编辑办公室。
“好久不见啊,林小姐?”他依旧如初见的模样,没有了西装革履的加持,整个人充满了慵懒之感。
“她可不是什么林小姐,”副编随后也进了办公室,“她可是我们出版社的红人,陆栖月陆小姐。”
“哦?”他故作意外的神情着实粗糙。“真是惭愧,叫了这么多次的林小姐,陆小姐也没纠正。”
“看来你们应该有些交集,我就不介绍了。”
在副编离开后,我才发觉这气氛有些怪异,想来他便是新来的编辑。
“你和顾安,是初中同学对吧?”
他真不是一个识趣的人,我礼貌性地点点头,并不打算过多赘述,将手里的文件放到了办公桌,“下一期的初稿。”
他随意翻了翻,放到了桌上,“坐。”
“时间不早了,如果没有事我便先回去了。”不说那晚发生了什么,就算清清白白,那醉酒后的品性自己也是知道的,我是一刻也不想在这待下去。
“为表歉意,不如我请陆小姐吃饭?”
歉意?他确实应当道歉。
“我还有事,改天吧。”
“我觉得改天你也不会答应。”不知他是说与他自己还是故意让我听见,他打开手机,向我晃了晃微信二维码的界面,“工作?”
工作,一个很好的加微信理由。
“你可以备注为程先生。”他挑眉的模样似在炫耀。
我看了一眼他略带戏谑的眼神,略加思索,在备注上敲上了“101先生。”
出了办公室的门我便直奔副编的办公室,提议为我换一个编辑,未曾想被一口回绝,“有不少人想和他一起,这可是你的机会。”
机会?自取其辱的机会。
可副编却一脸真诚。
与他八字不合是真的,刁钻,刻薄,能因为一个标点符号与你争执半天。
我将手稿往办公桌一甩,“你写还是我写?”
这时他便说我是一个老古董,信息时代偏偏要用信纸来写稿,审阅麻烦不说,还要他自己打上一遍电子版。那一个藏在心底的白眼还是没忍住送给了他。
也是自他到来,从未遇到被退稿的我,在一本即将发行的小说上遭了挫,被前编签下的书被完完整整地退了回来,我找他协商,他只是淡淡地说:“同一类型,如果感觉达不到自身以往的高峰,就不要写。”
“我只谈利益。”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写小说只是为了赚钱。
他转转手中的笔,“你更像一个文学创作者。”
文学创作者,确实是一个好标签。
可我不需要,没有这个噱头,我也能养活我自己。
再一次,我甩头离开。
工作中,我尽量避免着与他的交往,可这人却阴魂不散,对于她人的羡艳之情我表示些许理解,可这初识好像不太正常。
“真巧啊陆小姐。”见101在对面的空位上做了下来,我放下菜单,抬腿离开,没想到却被他一把抓住了手腕,“陆小姐,没必要对我怀这么大的敌意吧?”
我甩开他的手,做回原位,无谓地看着玻璃窗外形色匆匆的路人。
“这顿我请。”他自顾自从桌上拿过菜单。
“不吃辣,不喝酒。”
他推了推眼镜,细细看着菜单,“随你。”
“我大略翻了一遍以往你写的所有小说。”
我抬头看到他停下刀叉,直勾勾地盯着我。
“下班时间,我不谈工作。”
“不算工作。”他递给我一张纸巾,示意我擦一下嘴角,“你最近写稿不感觉很费力吗?”
我心中惊了一下,仔细回想,近两年的创作确实很费力,可自己从未仔细思考过这背后的问题,“程编辑有什么建议吗?”
“建议谈不上,只是,你太在意自己的过往,太固执。”
在我的世界里,“过往”二字,通常与顾安紧密相连,我低头颔首,并不打算与任何人再提起他,“我那叫执着。”
“想知道他为什么没能遵守约定吗?”
我放下刀叉,脸色很明显地沉了下来,没答应,也没拒绝。
“根本就没有这个约定吧。”我抬眸,望见他眼神中的坚定,心思乱了许久。
而这一次我没能潇洒离去。
“干嘛骗自己呢?”
十年之约确实是假的,就连聊天记录也是我伪造的。我告诉我周围所有人他给我的“约定”,就是想把他困在我织的网里,就算得不到,我也不愿把他清清白白拱手相让。可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忘了,我以为那真的就是顾安给我的承诺,一个靠回忆活着的人,一个靠伤痛找存在感的人,我怎么会任自己失去顾安?
“程编辑,管的事情有点多了吧,跟你有什么关系?”我知道我的语气与神情咄咄逼人,不过我就是要这般警告他,警告所有有意靠近我的人。
他轻轻哼笑,“陆小姐,你不必装出这种拽拽的样子,不适合你。”
“我本来就这样,和你想的不一样?”我相信我眼神淡漠地可以冷落一切。
程言北初见中的陆小姐傲慢冷淡目空一切,可骨子里却流淌着温和与柔软。
也许就是她眼神与行为的反差感才让程言北在婚礼上一眼便看到了她。
“看来我们还是需要深入了解一下的。”
“深入了解就没有必要了吧,”我从包里拿出镜子与口红,当着他的面补了一个摄人心魄的红唇,“必竟程编辑只是代职。”
他笑而不语。
我读不懂他的笑,收拾好物品,“感谢程编辑的款待,希望不会有下次了。”我认为最后的微笑达到了应有的礼貌。
晚上的风有些凉,我突然想起高三下过晚自习,跟在顾安身后走的那些时光。一开始他还躲,后来许是习惯了身后小小身影的存在,开始回望我的方向。
那次,他突然回过头问我,“陆栖月,你不会是真的喜欢我吧?”
我忘了自己是如何回答的他,只记得那晚的脸像发烧一样,涨得通红。
“陆小姐,不如我送你回家吧?”
等程言北赶上,我已经到了公交站台。
“不敢麻烦。”
“怎么算麻烦呢?我挺乐意送的。”
“怎么,你喜欢我啊。”我笑了,带着轻蔑。
“对啊,给个机会?”程言北往身后的广告牌一靠,双手交叉在胸前,一双眼睛柔情暗蕴。
没想到他应地这么干脆,适才轻蔑的眼神立马软了下来。像他这种文艺男,一般不都是挺含蓄的?
我理了理头发,望到了远处缓缓驶来的公交车,“公司有规定,不能搞办公室恋情。”抿嘴一笑后,转身上了到站的公交车。
我坐在了靠窗的一旁,朝外看去,他依旧是刚才的姿势,只是一双蕴含笑意的眼睛弯成了月牙的模样,嘴角微含的惬意透露出让人沉溺的温柔,路灯暖黄的光洒在他的身上,一股故人掠心头的感觉。
心跳忽然漏跳了一拍。
我赶忙逃离那脉脉情意的眼眸,路旁的灯光向后退去,再回头,他已成了一枚不辨身形的光点。
那晚,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中一遍遍回放他站在路灯下望着自己的模样,像醉了酒一般,像发了烧一般。
我翻身起床,到厨房乱翻一通,只找到了半罐放了许就的啤酒。套上外套,冲进楼下的便利店买了各种各样的酒。
我不敢相信,更不想承认自己会因为一个眼神而心动。
这部小说真的很好看,之前从来不评论的,但是《101先生》让我破例了,真心的推荐给大家。跟着落落的思路不自觉的被带入到故事中,莫名其妙的流泪和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