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王鑫童是高中同学,高中毕业我了一家985大学,她在魔都打工。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相遇,相恋。
她虽然学历不高,花起钱来大手大脚,但女人么,总是喜欢买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主要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身材也好,是当年高中时的校花。高中毕业后再次相见,我毫无意外的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每当把王鑫童抱在怀里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泛起一股得意——高中时无数的男生都说要娶王鑫童,最后只有我抱得美人归。
而且王鑫童守身如玉,连我想要垒都不同意,说是等结婚之后再说。
她的颜值身材都没得挑,私生活还这么检点,我每次喝点小酒都感慨自己真是走了狗屎运。
除此之外,王鑫童似乎很“旺夫”。
前段时间我被公司的总经理看中,提拔成为业务组组长。
前途一片光明,感情事业双丰收,我以为我走了人生巅峰。
可是两天前我去隔壁市出差,因为距离近,而且我很想念王鑫童,所以半夜打车提前回来。
我虽然没在王鑫童的住处住过,但房子是我租的,当时落了一把钥匙在我这。
来到出租屋,我悄悄打开门,手里拿着花准备给她一个惊喜。
可黑暗中,玄关内,却有一双男式的皮鞋。
卧室的门虚掩着,一道粉色的光从门缝挤出来。
“小童,我提拔赵亮就是为了派他出差,你放心好了,他今天肯定回不来。”
总经理的声音传出来。
我一下子傻了眼,用力抱紧怀里的鲜花。
“马哥,我不是担心他回来。切,赵亮那个废物还用提拔,我说不让他进我屋,他一步都不敢迈进来。”
“哈哈哈。”
“亲爱的,有机会你开车去野外,我还没试过车震。”
“赵亮穷嗖嗖的,连台车都买不去,哪里配得你这种美人。”
卧室里传来一阵皮肉撞击的声音。
我的手握拳,指甲抠到肉里,一阵刺骨的疼痛把当场砍了这对狗男女的想法压了下去。
要不是亲耳听到,我绝对不会相信“冰清玉洁”的王鑫童会干出这种事。
我还年轻,他们的狗命不值。
分手,忘记这一切,这是我一个老实本分的人能做的。
但是第二天,看到王鑫童的时候,我改了主意。
……
作者术士小狼写的本文真的很好,《烟火气》中的剧情充满波折,看得人是惊心动魄,很吸引人,给作者一个大大的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