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只傻狗。
就在我以为要这样下去一辈子时,我看见了人类。
狼狗以为我喜欢兔子,每天都带我出去抓兔子。
兔兔:“你清高~你了不起~”
周围的兔子都快薅秃了,他又带着我去更远一点的地方。
我百无聊赖地扑着蝴蝶,不知觉已经离狼狗有些距离。
“诶,你看这里有只猫诶!好可爱好漂亮啊!”,我正双爪铺地闻声抬头看去。
是人类!
这是我第一次在这个世界看见人类。
我兴奋地呜呜叫,连手里的蝴蝶飞走了也不管。
那名人类少女拿着摄像机,从包里掏出火腿肠。
“咪咪,过来,姨姨这里有好吃的。”
她的表情痴汉,双眼冒光,像个猫贩子。
我:“……”
Duck不必,谁还不是个人了。
我翻个白眼,本来想走的,可是火腿肠的香气传来。
好吧,我没出息。
我转头屈服地敞开肚皮任她揉搓。
“嗷呜,好好吃。”
她的手不断抚摸着我,笑道:“没想到野外还能看见这么漂亮干净的小猫。”
正当我沉迷时。
不远处一道低吼传来,我看见狼狗朝这边奔跑。
坏了。
我挣脱开她的手朝反方向走去,狼狗很快跑到我身边。
他眼瞳锐利,时不时抖动獠牙,紧盯着人类。
那名少女被他吓住,愣住不停往后退。
眼见狼狗在爆发的边缘,我用爪子拍拍他的前肢。
“我没事啦,你看这个可好吃了。”我叼着火腿肠跳起来想给他看。
他低下头呜呜,“你跑哪去了。”声音透着紧张。
在野外随时都有被袭击的风险,那是狼族对危险的警惕天性。
没有理会他。
我示意他伏下身体,把火腿肠叼给他,开心道:
“呐,我留给你的。”
他只小咬一口,又把火腿肠推回给我。
那名少女看见这一幕吃惊张大了嘴巴:
“天呐,狼狗和猫竟然生活在一起。”
家猫们,谁懂啊。
我觉得有些丢人。
对她挥挥手,想带着狼狗回去。
那少女突然对我说,“咪咪,你要不要跟我回家?”
狼狗瞬间绷起后肢,尾巴竖立。
我还没反应过来,狼狗突然叼住我狂奔。
临走之际,我看见那少女拿着相机对我们猛拍。
不一会功夫,我就被带回洞穴。
我骄横地猛拍那张狗脸。
“你干嘛啊,我的火腿肠还在那里呢?”
夺肠狗不共戴天!!
他委屈地耷拉下耳朵,“小猫,你是不是很喜欢他们人类。”
我:“?”
你在装什么委屈?
我背过身不想理他,留给他一个屁股。
狼狗转圈来到我的正面。
低落小声呜咽,“可是她想从我身边带走你。”
他的眼眸透着执拗。
我突然没由来地涌上一股心悸。
这一刻我清楚地感知到动物的纯粹执着。
我逃避似的又转过身。
已经不属于人类的身体顿感酥麻,一阵阵的慌痒。
他却想得到确切的承诺般跟着我不停动作。
那双眼睛的视线直直落下不肯挪动半分。
我恼羞成怒对他吼叫,猛地抓向他。
带出一道血珠成串。
他却还是直视着我,不肯让步。
我高声呲牙:
“我又不是你的东西,凭什么不能走!”
再怎么样,我作为人类的意识也会让我更偏向人类社会。
越想越不对劲。
苟富贵的《穿成猫跪求狼狗收养》是一部看了之后还想再看一遍的小说,刚开始的时候还没get到咪咪茵茵的魅力在哪儿,但是看到主角的高光时刻后,真的完全被他给折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