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富帅男友很爱我。
每晚都要我吃下三根猪蹄。
我将烛光晚餐的合影发到微博秀恩爱。
有网友评论:
「生猪蹄,锁生死。」
「七女魅杀,你是第七个。」
1、
晚上十一点,我看见微博下的那条评论,脊背升起一股凉气。
还不等于我删掉这条评论,其它网友先在这条评论下骂开了。
「嫉妒不仅使人面目全非,还使人脑洞大开,墙都不扶,舅服你。」
「说什么生猪蹄,锁生死,吓死人了,这年头,谁生吃猪蹄啊?」
「博主快删了这条评论吧,他在诅咒你,鉴定完毕!」
我忐忑不安的正要删评,那人又在这条评论下回复了。
「博主双袖遮手,双裤遮脚,此乃寿衣穿法,看博主脸色,七日内必将大祸临头。」
网友骂得更加厉害了。
「神经病!」
「博主快点删评!」
我叫沈媛,是一个美妆博主,微博粉丝三百多万。
我也很想删了这条评论,可是就下不去手。
我看着我刚刚发的微博照片,照片上我和男友并肩而立,根本没有拍到我们食物,心里不安的感觉变得越来越强烈。
男友叫陆乘锦,我们在一起两个多月。
陆乘锦是妥妥的高富帅,对我极其宠爱,每晚他都会亲手做晚餐给我。
晚餐,少不了生吃猪蹄。
我抗议过,但是陆乘锦说,猪蹄就要生吃才有营养。
我看了一眼这条评论的ID,他的名字叫「九叔」,主页很多道士捉鬼的照片。
眼看着骂这条评论的人越来越多,我在下面回复了一条。
「九叔,你怎么知道我晚餐吃的生猪蹄?」
这条评论无疑像一颗石头投入湖面,评论井喷似爆发。
九叔也很快回复。
「你男朋友是阳魅,阳魅杀人之前,都必须给女人喂四十九天的生猪蹄,并且穿四十九天的寿衣,生猪蹄和寿衣都是用尸油泡过的,你要是不信,就查查你男友的前女友,都是怎么死的。」
我心里咯噔一下,浑身发冷。
因为男友的前女友,都死于凶杀案。
家人曾经提醒过我,陆乘锦这个人不祥,但是我哪里听得进去?
一心觉得家人迷信,并且在四十天前,搬来跟陆乘锦住了。
九叔的这条评论一发出来,有网友开始相信他了。
「小媛,你晚餐真的是生吃猪蹄吗?以后别吃了,太可怕了!」
「博主,我问过我寿衣店的爷爷,你衣服不对劲,快点换下来!」
「卧槽,真的好害怕!」
我看着九叔的评论,后背的寒气越来越重。
九叔却回复个没完没了。
「来不及了,博主已被阳魅迷惑,她除非不吃饭,否则定然吃的是生猪蹄,除非不穿衣,否则定然是寿衣。」
我平时不爱看小说,但自从看了朋友向我推荐的《阳魅》以后,我竟然爱上了这部小说,超级喜欢作者小小库洛米的写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