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的时间过得很快
期间魏明给我打过几次电话,也会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报备行程
看得出来,他应该还是很开心的
他说今天晚上九点钟的飞机,回来的时候还能和我一起过生日
我笑着应好
时隔三年,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去买了一条很贵但我很喜欢的裙子,去理发店打理了我像枯草一样的头发,甚至还化了个妆
只是这张猩红又全是疤的脸,依旧看起来诡异又可怖
路人审视的眼神我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在买裙子刷卡的时候我心疼了一下
毕竟这三年我为了给魏明减少压力,穿的永远都是过时又便宜的衣服,甚至连他淘汰下来领口已经松松垮垮的短袖,我都能当睡衣穿了三年
订了个蛋糕和鲜花,我又下厨弄了一桌菜
散伙饭嘛,总归还是要丰盛一点才显得分手没那么寒酸
忙完都已经快十一点了,可魏明还没回家
我就这么鲁啊鲁啊……
鲁到的不是回来的他,是两条让我彻彻底底死心的消息
和魏明的聊天框内,一条扎眼的消息弹出
魏明哥很久没碰过你了吧,不然他怎么这么如狼似虎呀
配图是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人,只见他浑身都是抓痕和吻痕
但仅凭肩头上的那道疤我就认出
这是我相恋十年的男友,魏明
相比较其它都市的小说,《男友说我恶心》中的文笔很不错,主角林眠眠魏明的个性超级的吸引人,不落俗,告别玛丽苏,很喜欢这样的人物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