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这个声响吓得周围的人一大跳,他也被吓得猛的一跳。
【就是你最近在公司造谣我私底下是做小姐的?来来来,你今天最好给我讲清楚了,不然我跟你没完!】
【你还是不是个男人了,追求未果就造谣抹黑?!你恶不恶心啊你!】
我铺天盖地一顿骂,周围的人都指着我们议论纷纷。
他听着众人的窃窃私语,脸色一下子涨红,直接冲着我吼:【装什么装?!你tm在我床上可不是这样的!你不就是个婊子么,跟我睡了还立贞牌呢!】
他眼神死死的瞪着我,听着周围人对我变样的眼神,他似乎有些得意起来了。
【你是说…你跟我睡了?我怎么不知道?真的假的?】
【废话,当然是真的!】
我满意的勾起嘴角。
【这样啊,那就好办了。】
他被我的话整怔住了。
而我当着众人的面,拿出藏在身上的手机,向他展示我的录音界面。
听着刚刚的话语,男人脸色瞬间难看起来。
【你…你想干什么?】
他的气势不由得有些弱了下去。
【很简单啊,你说你跟我睡了,但是我完全没印象…那你就是迷奸我咯。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报警就不过分了吧?】
我冲他摇了摇手机,冲他挑眉。
他显然没想到我的这一波操作,他的脸色彻底黑下来了。
他慌乱的冲上前想要抢夺我手上的手机。
但却被我侧身躲开了。
其他人见此,也连忙帮我把他给按住了。
在他的眼皮底下,我拨打了报警电话。
【喂,110吗?我要报警,有人迷奸了我……】
在我和警察简单交代完挂断电话后,他见无力挽救后,整个人失力倒在了地上。
很快,警察就来了。
他们把我们两个人带回去录笔录。
在警察局内,我带着哭腔跟警察道:【警察叔叔,他…他在公司说我是做那个的,还拿出了视频,我找他理论,他坚决咬定我就是跟他睡了,可是…可是我没有印象啊?】
【呜呜呜…那他就是迷奸我呀,我好怕,呜呜呜……】
对此,我还拿出了刚刚他口出狂言放话的录音。
里面只能听到他亲口承认他跟我睡了的语段,其余的半点没录到。
而他见我在公司一面,到了警察局又是另一面,当即气得对我破口大骂。
而我也顺势哭得更撕心裂肺了。
随即,他就被警察给大声喝止了。
【放肆!这里是警察局,你当是你家啊!】
他瞬间安静下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最好老实交代!】
一听要坐牢,他立马坐不住了。
【警察同志,我说!我说!我全部都交代!我真的没有迷奸她!】
最后,在警察的施压下,他才吐出了真相。
【是…是我对她追求未遂,于是心生怨念。于是在网上找了个和她相似身型相似的女生,搞了个Al换脸的视频在公司造谣她的……】
4.
我在旁边也趁机再三确认了,他并没有真的对我做过什么。
那就说明,我耳后的痕迹,不可能是他留下了。
而且看他那迫切想给自己洗脱嫌疑的样子,也不可能造假。
那他的嫌疑就彻底排除了。
可除了他,还有谁?
我心里这个谜团更深了……
在搞清楚真相后,警察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受害人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并且恢复名誉,消除侵害行为带来的影响,向受害人赔礼道歉的权利,同时,受害人还可以依法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所以,以后不要干这种缺德事!明白了吗?】
在警察的协助下,我和他双方都同意和解。
而他也要在公司澄清解释他造我黄谣,还我清白,并赔偿我的精神损失。
很快,我和他都被送出了警察局。
自那之后,我一战成名。
全公司再没有一个人敢乱说我什么。
在解决完那个小王事情后,我却还是蔫蔫的,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周末闺蜜带我不醉不归,好好放松一下心情。
【哎呀,这种男的就活该是这个下场!呸!追不到人就使这种下三滥的手段,不过,还是你厉害,他这次可栽跟头了!】
【……】
【不是,你这是怎么了?这事不也解决了吗?你这状态不对劲啊?】
【我总觉得哪不对劲,而且你还记得前段时间我们出来玩你看到的那个吻痕吗?】
而且我这段时间,下班回家时,总感觉自己身后有人在跟着我。
虽然他离我不是很近,但是我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存在……
我一开始也在疑虑,是不是我想太多了。
但我尝试多拐了几条道,他…却一直跟在我身后!
这也让我确信了,他就是在跟踪我!
《隐蔽的吻痕》总体来说写的还是可以的,对我来说反正是很吸睛的。最开始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读了两三章,想不到最后却被作者河里摸鱼的写作风格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