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光顾着赶潮流。
非要当着心上人的面说她是白月光替身。
知道她手头紧,面又薄,我便拐了她的痴傻弟弟,逼着她和我同居,省下来那点住宿费。
谁知一朝落魄,我成了人人可欺的丧家之犬。
临走前,她只扔下一句「活该」。
一去经年,我俩依旧是云泥之别。
她翻身成了商圈新贵,而我只是酒吧里一个破卖唱的。
她把一沓子钱塞进我敞开的衣领。
「妄时,我身边也缺个替身。」
世间最静的静默。
是想念已久之人来得突然,没有任何征兆,你却不敢见她。
「诶呦,妄时,躲什么呀!」
老板娘将我从后台拎出来,塞给我两瓶好酒。
「去,三号桌敬杯酒,都是贵客。」
见我没动弹,她拧了下眉,压低了声音。
「尤其是那个穿红裙子的,最近在资助大学生呢,你小子要是被她看上,学费就不用愁了!」
我扯了扯自己皱皱巴巴的衬衣,自嘲一笑。
「姐,我他妈就是个自考的,能跟大学生比吗?」
老板娘白了我一眼,啐了一口。
「怂货!不去拉倒,老娘自己去!」
我松了口气,端着酒杯,逃也似的躲到角落里一桌客人旁边。
灯光昏暗,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只沉默着倒酒。
「哎,团建怎么来这种地方啊!」
「赖总说,这地有熟人。」
我一惊,酒一晃,洒到了那人的皮鞋上。
我连忙道歉,蹲下去帮他擦鞋。
尊严什么,早就不是我该考虑的了,能吃饱饭才是要事。
「妄时?」
头顶上的人一愣,声音阴阳怪气地变了味儿。
是了,我说怎么一开始就觉得熟悉。
感情是当年那群成天跟我屁股后面,一口一个「妄哥」的跟班。
「妄大少爷,几年不见,怎么混成这样了?」
另一个人在旁边帮腔。
「怎么,没了爸妈,活不起,来这儿卖唱了?」
这些年过来,我已经对这些话免疫了。
我更在意的是…
我下意识瞄了眼三号桌。
赖春雨靠在软卧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酒,举手投足间,不见青涩。
很难想象,之前的她只沾一滴酒,脸就会红的不像话。
从那以后我没再敢让她碰酒。
「往哪瞅呢?别想着去赖总跟前晃悠?她都要恶心死你了!」
我重新看向眼前这帮人。
「各位,当年是我不懂事,多有得罪,这杯酒我干了,算是赔罪。」
我仰头灌下整杯烈酒,也知道,这一杯下去,等着我的是后头无数杯。
老板娘把我从那群人手里解救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快要不省人事了。
「臭小子,你他妈想死也别死在我这儿啊!」
她把钱往我怀里一塞,推着我让我回去休息。
我扶着墙,干呕几下,好受了点。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浮现出赖春雨看我那一眼。
她显然是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看我的时候,不冷不淡,像是看一个陌生人。
也是,对她来说,我可不就一陌生人吗?
从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在演戏,我入戏了,她最多算个看客。
每次看《霸总变成金丝雀》都给我不一样的感受,想来这就是这部作品的魅力吧。现在已经入了作者葱香花卷子的坑了,成功的被圈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