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像舔狗般舔了宋景森七年,他却在我们孩子死去的当晚丢下我,去陪醉酒的前女友。
“宋景森,你别走,我和孩子会死的!”
“那你就去死好了!”
后来,孩子死了,我也心死了,他又崩溃求我不要离开。
宋景森不爱我,是人尽皆知的事。
而我像舔狗般舔了宋景森七年,也是人尽皆知的事。
终于因为救宋景森而断了一条腿,我以恩要挟,成了宋景森的女朋友。
可我忘了,宋景森心里,从来都不是我。
他爱的,一直都是他的白月光前女友。
和宋景森认识时,我就知道他有一个前女友许愿,两人因为人生计划不同,毕业季分的手。
那时大家都说阅尽千帆后,两人迟早会复合。
可后来,宋景森身边出现了一个我,追宋景森追得人尽皆知。
宋景森叫我滚,我便滚在一旁,在宋景森休息时间给他买水,被他当面扔进垃圾桶。
宋景森说看我一眼就厌烦,我就精心打扮,受尽鄙夷,只为看他一眼。
所有人都说,被我缠上,是宋景森这辈子最倒霉的事。
可没人知道,遇上宋景森,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我从大学时就喜欢宋景森,只因那时他有女朋友许愿,我才一直将喜欢压在心底。
直到许愿离开,宋景森颓废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才敢表明心意。
当然,也被拒绝得毫不留情。
直到宋景森发生车祸。
紧要关头,我推开了他,汽车将我撞飞。
宋景森没有受伤,而我因此跛了一条腿。
医院里,宋景森问怎样才能补偿我,我吻上了宋景森的唇。
“这就是我想要的补偿。”
在那之后,单身两年的宋景森,正式成为我的男朋友。
在一起三年,我以为我宋景森的心终会被我给捂热,我们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
可我万万没想到,许愿会再次回来。
我已经追了很久的《趁火打劫》了,从一开始就没有让我失望,情节紧凑不拖沓,越是到后面好像越精彩起来,作者念儿不打烊实在是太棒了,希望能够多写几部这样好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