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的第七年,
我在周鹤川口袋里发现了粉色发夹。
这不是第一次了。
而后的几天,我收到了一条短信。
短信说:你好,小茶杯对你好吗?你受委屈了吗?你好像现在很伤心。
而小茶杯是十年前我对周鹤川的爱称。
这是婚后周鹤川夜不归宿的第几次了。
每次都是第二天八点钟带着酒味回家。
我深吸一口气,帮周鹤川关上门,跟在他后面。
「你又喝酒了?」
周鹤川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我在外面应酬喝点酒不是很正常吗?」
「什么应酬需要在外面喝一晚上?你的胃怎么伤的你忘了吗?」
我和周鹤川大三那年在一起。
大四那年周鹤川受不了我跟他过苦日子。
毅然决然决定创业。
最穷的时候我们两人在路边摊买一碗馄饨。
一碗馄饨一共十二个,我吃七个,他吃五个。
后来事业有所起色,他为了获得合作机会,没日没夜加班工作。
甚至给领导挡酒挡到自己胃出血。
虽然后来事业青云直上,但胃里落下的毛病却始终没有治好。
周鹤川一宿没睡,根本没有心情同我争吵。
隔几步,我闻见西装外套上有浓烈的香水味。
他边往卧室走,边脱外套。
卧室门被人大力关上,外套也被他扔飞到了沙发上。
我早已习惯他冷漠的态度,转身从沙发上拿起外套。
每次洗衣服前掏口袋是我的习惯,里面有个硬硬的东西。
我低头看着手心的那个粉红色发卡,嘲讽一笑。
早已记不清这是口袋里出现的第几个不属于我的女生用品了。
我照例给睡醒后的周鹤川煮了一碗面条。
周鹤川看着面条皱眉,「能不能不要再煮这种清汤寡水了?」
「你刚喝了酒,不适合吃太过油腻的东西。吃面条清清胃。」
不待周鹤川开口,我拿着发卡问道:「这是谁的东西?」
周鹤川眸光微闪,「你的吧,我又没有发卡……」
语毕他不再抱怨我煮的面条,坐下安静吃饭。
我把发卡紧紧攥在手里。
他不再喜欢吃我煮的饭,就像我不再喜欢粉红色发卡。
逝者如斯,再也回不去了。
回到卧室,我把藏在抽屉深处的盒子打开,发卡丢了进去。
盒子里面是那些女人的所有物。
快攒够一盒了,攒够我就要离婚了。
大三那年,我第一次遇见周鹤川是在我被舍友泼湿被褥的那个夜晚。
我从小无父无母,性子软弱,出了名的好欺负。
也许是我经常一个人不合群的原因。
也许是我不合群但成绩名列前茅的原因。
宿舍里的几个女生看我格外不顺眼。
那晚我一个人瑟缩在宿舍外面。
东西被舍友丢下窗户后我下来捡,要回去时发现宿舍早已锁门。
甚至宿管阿姨也拒绝开门。
我觉得我要撑不下去了。
周鹤川却突然出现,他问我:「同学,需要帮助吗?」
那一刻开始,我的生命里有了「周鹤川」这个名字。
我的欲望拥有了一个人间名字,叫「周鹤川」。
作者多多福的小说《十一年前的爱人》是我近几年来特别喜欢的小说,尤其是文中的主角周鹤川乐岁给我带来的印象非常深刻,推荐大家一起阅读这本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