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战记》 小说介绍
作者李少所编写的《斗战记》是很经典的一部玄幻风格小说,故事逻辑连贯,内容充实,主角兰迪丽莎情感细腻,实力推荐,小说第三章抵达圣日城内容是:兰迪第一次走出村里的山林,以前都是听父亲母亲讲述外面的世界,可当自己亲眼看到却是另样的感受,看到一些新......
《斗战记》 第三章 抵达圣日城 在线试读
兰迪第一次走出村里的山林,以前都是听父亲母亲讲述外面的世界,可当自己亲眼看到却是另样的感受,看到一些新鲜的事物总是像博基问个不停。
“博基叔叔,那是什么,个头好大?”
“哦,那是地栖水牛。”
“博基叔叔,你看那是什么鸟呀?”
“那是红冠巨食鸟。”
“博基叔叔,那是什么呀?”
“……”
一问一答的坐在战马上向着圣日城的方向前进着。
战马跑起来很平稳,兰迪坐在马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看着自己怀里的小子,博基总算是长出了口气,一路上兰迪的问题把博基折腾的不轻,博基甚至想把兰迪的脑袋撬开看看里面是不是装着一本书馆陈放着的‘十万个为什么’。
一天的奔波,时间过的很快,夜晚降临了。
昂……昂……
一阵战马的嘶鸣,博基拉住了战马,身后的镰刀顺手插在地上,轻轻拍了拍兰迪的头,“来醒醒吧,天黑了,今天晚上就在这里扎营。”
“哦,我好饿……”兰迪揉了揉眼睛,一天没有进食物,确实有些饿了。
“饿了?喏,吃吧。”博基从腰间的袋子里拿了两个馒头给兰迪。
摸了摸手里的馒头,有点硬,没办法太饿了,只有硬啃了。
看着兰迪嚼着干硬的馒头不时的皱着眉头,博基有些不忍:“馒头不好吃吧?”
“呵呵,没有爷爷做的辣酱烤鸡好吃。”兰迪老实的答道。
“现在是乱世,魔族占领了人类太多的土地,我们有馒头吃就不错了,想要吃到更鲜美的食物只有打倒魔族,抢回属于我们的土地才行,所以我们就要变得更强。”博基道。
“嗯,我一定要变的很强大,要像父亲母亲一样,可是怎么样才能变的更强大。”兰迪对于这些一窍不通。
博基犹豫了犹豫还是不忍心告诉艾奇的情况,想到昔日的战友为了联盟生死未卜,博基心里很不是滋味。
“要想成为一名战士是很简单的,可是要成为一名优秀强大的战士却是很难的,从一名初级的战士到一名顶峰的战士需要通过九个阶段,每个阶段也分为九个小阶段,想要成为最强大的战士就需要我们的修炼,每提高一阶段都要通过圣堂的考试才行,第一阶段为见习战士,第二阶段为大战士,第三阶段为战王,第四阶段为战狂,第五阶段为战魂,第六阶段为战圣,第七阶段为战宗,第八阶段为战神,第九阶段为战皇。第一第二阶段的修炼提升是基础,也是比较容易的,但是到了第三阶段就比较困难了,三阶以后的提升更是艰难,所以兰迪你一定要好好的修炼,争取早点提升到四阶战狂,只要提升到四阶战狂就能见到你的父亲和母亲。”博基表情很认真的撒了一次谎。
“博基叔叔,你是怎么和我的父亲认识的?”兰迪有些好奇。
“我们是在一次魔族进攻泰坦族的守卫战中认识的,当时我差点死在魔族爪牙血精灵的手里,多亏了你的父亲出手救下了我,当时我受伤很重,你的母亲不惜损耗,用生命魔法为我治疗,如果没有他们两个,我现在恐怕早已经变成了一堆腐肉了。”博基认真的看着兰迪“他们是好人,也是我的恩人,他们现在身在外域没有办法来教你,我会替他们来完成这个任务。”
“我一定会成为优秀的战士,让父亲母亲为我骄傲。”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兰迪现在信心满满。
“好那我们现在连夜出发,目标圣日城,上马吧。”博基戏谑道。
“啊,现在就走呀,我还没有吃饱呢?”兰迪不满的抗议。
博基并没有理会兰迪,提身跨马坐在上面笑吟吟的看着兰迪。
“小子,这才做了一天的马就这样,以后如何成为一名强大的战士,这里还有一个馒头上来吃吧。”说完拉着兰迪的脖后领子上了马。
兰迪无奈只有任由博基的揉虐。
博基的骑术很好,战马也是联盟里面挑选出来的优秀战马,黑夜并没有影响速度,只是兰迪是个菜鸟,在马背上没一会就睡着了。
整个晚上都是在不停的颠簸中渡过。
当兰迪再次睁开眼时,天色已经渐亮了,揉了揉稀松的眼睛,看着身边的景象,身边都是绿色的庄家,路边不时有一颗颗高大的树木,最显眼的莫过于前方的城市,高大的城墙有四十多米高,清一色的花岗岩做城砖,每个城砖都有一顿多重,城市的长度用肉眼是看不到边的,这座巨大的城市就像一头趴着广阔土地上的一头巨兽,又充满了威严。
“小子,我们快到了。”博基道。
战马的速度还是和开始奔跑时候的速度一样,由此看出,战马的耐力是何等的强大。
很快就到了城门下,高大的城门足有二十五米宽,两扇城门上雕刻着圣日联盟图案,两个耀眼的太阳,城门此时是关闭的,只有门口站着将近二十多人的士兵,身上的铠甲鲜艳,手里握着高大的战矛,矛尖闪着森森的光,显示着它有多锋利。
“你们是什么人,亮出身……”一名士兵看到博基,上来询问,可没有问到一半又看到了博基身后的镰刀,连忙改口“大人回来了,请进。里面的开城门,大人要进城。”说着弯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其他士兵也看到了博基的装束,齐齐弯腰致敬。
高大的城门打开,从发出沉重的吱吱声,就能想想的到这城门的重量了,当看到开门的战士,兰迪又吃惊了,开门的两个人身高有五米,头发乱糟糟,满脸的络腮胡子,身上的肌肉就跟花岗岩一样都是青色的,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
博基似乎对这些已经习以为常,骑着马向着城里走去。
“博基叔叔,为什么他们对我们这么客气?刚才开门的是什么人呀?”兰迪问道。
此时的博基没有了在外面时的嬉皮笑脸,表情很严肃:“到了住处我们再说。”
战马在城里跑的不太快,左转左转在右转停在了一个很普通的小院门口,“这里以后就是你住的地方,刚才在路上你不是很想转转集市吗?这是十金币你拿去转转吧,我去安排人收拾下屋子,中午之前必须回来,去吧。”博基把兰迪放下后交代了几句,骑着马转身向内城去了。
兰迪看了看布袋里面的十金币,拿出一颗放在嘴里咬了咬,心里暗道:呵呵是真的金币,记得上次见金币是爷爷带着自己去镇上用三头野猪换了一金币,当时自己还觉得很好玩,偷偷的拿着金币当滚球玩,结果掉进了村里的水井里,为了这事爷爷还狠揍了自己一顿,这么多金币,能买多少果子糖呀,娃哈哈……发财了。
结果中午,博基见到兰迪的时候,兰迪抱着一大口袋的糖坐在大门口,嘴里乐呵呵的笑着念叨“发财了发财了,那个傻瓜用几个金币就换了他这么多果子糖,这得吃到什么时候呀……”直接让博基的脸上布满了黑线。
房子已经被人收拾好了,看着自己的新住所,兰迪乐的合不拢嘴,屁颠屁颠的跑到柜子上把自己那一口袋的果子糖当稀世珍宝一样的藏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