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破天关》 小说介绍
小说《踏破天关》中的主角唐简孙恺形象饱满深刻,给人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作者岩耳的写作功底深厚,实力推荐,以下是小说第三章魔兽少年的童年及早餐内容:罗兰家的人都很独特,先是性格高傲的大美人伊芙琳竟然嫁给了一个外来的流浪汉,甚至不顾汉默老爹手臂残......
《踏破天关》 第三章 魔兽少年的童年及早餐 在线试读
罗兰家的人都很独特,先是性格高傲的大美人伊芙琳竟然嫁给了一个外来的流浪汉,甚至不顾汉默老爹手臂残缺,性子古怪,反而爱的死去活来,令莽山镇的男人们郁闷不已。其次,在这个男人为尊、夫唱妇随的年代,老爹的三个小孩却是以罗兰为姓,这样的行为彻底给老爹坐实了软饭男的称号。
罗兰家有三个孩子,杨明排行第二,老大性子极为孤僻古怪,沉默寡言,对谁都是冷着一张脸,不苟言笑,就连小镇的现任教习雷曼大人看到这个十五岁的少年,心底也会泛起一丝冷意,不愿与之接触。相比两位哥哥,老三安妮倒是极为完美,小丫头今年才四岁,已经显示出了不俗的天赋,平日里更是聪明伶俐,乖巧可人,很得大人宠爱。
一个这样的五口之家,照理来说是格格不入,难以相容的,可是,事实上这个家庭表现出来的,就只有令人羡慕的一家人相亲相爱的辛福。
如此矛盾,却又如此融洽,如此完美。
“如果罗兰家的小子能够修炼,以他万中无一的坚韧性子,只要天赋不是太差,将来成为一位大名鼎鼎的八级强者,显赫一方,不是难事。若是他天赋再好一点,成为威震一方,名动王国的九级强者,怕也是不在话下。甚至……更有可能……。”每当雷曼教习谈论杨明的时候,眼中总是闪烁着亮晶晶的色彩,随后很快暗淡了下去,紧接其来的,是一声长长的叹息。
是啊,上天总是不公平的,他给予了某一方面,必先拿走你另一方面。
不能修炼,不能习武,甚至不能成为一名自己魂牵梦绕的战士。
这对于杨明来说,从来不是困扰自己的问题。
不能修炼并不能阻挡他加倍的用功,不能习武并不能阻挡他日夜刻苦的训练,不能成为一名战士,同样阻挡不了他以另外的方式追求变强的道路,即使,这条道路从未有人走过,即使,这条道路坎坷无比,或者根本就是一条绝路。
杨明从不在意这些,他从来不担心自己的未来如何,因为他每天都活得很充实,即使结果是残酷的,可是过程却是无限的美好。
杨明是一个很犟的人,莽山镇的人们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像他这样的少年。
他从来不认命,从来不气馁,从来不放弃,从来不曾因为别人的言语而放弃追求自己的梦想。
他未曾有一刻停下过自己的脚步,当他所在的世界对他封闭了所有变强的道路,所有成为一名武者的可能之后,他亦从未停下过。
他总是以自己的方式,以最谦卑的姿态一小步,一小步的往前走。
他告诉自己,今天要比昨天更好,要更努力,要变得更强。
杨明自幼先天不足,体质极差。在他刚来莽山镇的那年,他才两岁。不知道是在流浪的途中遭受到了何等可怕的灾难,当他大哥抱着他的时候,他看起来却没有别人一岁的大。他甚至连话都不会说,全身上下伤痕累累,爬满了野兽撕扯的痕迹。他的双腿软弱无力,别人八个月大的婴儿都可以走了,他连站都站不起来。
就是一个这样的婴儿,莽山镇的人们十分肯定他活不过五岁,可是,奇迹在他身上一个又一个的发生。到现在,过了十年了,杨明活的很好,并且壮的跟小牛犊一样,虽然他仍然不能成为一名战士。
可是,一名这样的十二岁少年,又有谁说的清呢?
“奇迹总是出现在他身上,就连上天也奈何不了。”
“这孩子自从来到这个世上,就没过过一天舒坦日子。”
“是啊,以他的情况,不这么拼命,哪里活得到现在?”
“这小子的命也真够硬的,就是莽山中的虎豹魔兽,在他这种境地,怕是也是活不下来吧。”
“这小子的体内,应该藏着一股神秘的力量,压不垮,打不烂。”小镇的人们总是如此猜测。
杨明打小就知道自己身体的情况,自他三岁的时候,他就已经告别了自己的童年
从三岁开始,他就像魔兽一样开始打磨自己的身体,无时无刻都在找机会强壮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昔日站立不稳的孩童已经成长成一个浑身是劲的魔兽少年。别看他清秀瘦削,一餐能吃七大碗饭呢!
锻炼早已被杨明溶入了自己的生活之中。
早上提水的两个大木桶,是杨明自己亲手做的,每个木桶能装水一百斤,这对于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来说,未免太过吃力。而且,杨明打水很独特,他从来不用扁担,他是靠着自己双手去提的,以此来锻炼自己的臂力。他这么做已经两年了,现在他能提着两百斤水,双臂水平伸直,丝毫不晃,滴水不洒,步履如飞。
不过半个小时,来回十趟,将家门口旁边那口能盛五千斤水的硕大水缸填的满满的,全身已是大汗淋漓,整个人显得神采奕奕。趁着体内这股汹涌的气血,杨明就地打了几路拳法,无法是些观鹰肖蛇,学虎习豹的粗浅法门,只能做些行气血,活筋骨的功用,却也能强身健体,聊胜于无。
几路拳法打的是行云流水,转腾变幻之处衔接自如,显然是下过苦功夫。
杨明深知这习武如同读书一般,是水磨功夫,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一日不可懈怠。就如同那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荒废一日,三天才能补回。而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是一天中最重要的时段,万万不可荒废。
本就先天不足,身体极差,若不千百倍的努力,如何能练得今日这般魔兽似的身躯?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裂乾坤。
起点低不可怕,不拼命才最可怕。三十年众生牛马,六十载诸佛龙象,讲的便是这般道理。
几路拳法打完,杨明气定神闲,面色虽然通红,却更显得更加英气勃发。
把家里的家什碗筷收拾齐整,打扫干净后领着小灰跑到吉姆叔叔家的肉摊边,砍了几块瘦肉,再去菜地里随便摘了点青菜,等到回来的时候,米饭已经熟了。
大黑狗摇头晃脑跟在杨明屁股后面,嘴里衔着吉姆叔叔赏给它的肉骨头蹲在角落里狂啃,嘴里不时发出满足的呜咽之声。
灶上瓦罐中的药膳已经熬好了,厨房中弥漫着浓浓的药香,沁人心脾,杨明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浓郁的药味儿涌进肺部,清凉清凉的。
这副药膳,杨明亲手做了十年了,即便是闭着眼睛,也能分辨出药膳里绝大部分的成份。
“以百年份的血参,金艾叶,虎骨做主材,辅以一甲子的乌龙、金线蛇胆,石蟾衣,用八十年份的紫杉木猛火炖三个小时,祛除油性,只留下清亮清亮的的清汤,在加上三钱莽山子母峰上独有的黑色曼陀花蕊,用三十年份的白衫木细火慢炖九个小时以上,在整个过程中,要用魔兽之皮将整个药罐的排气孔都密封住,保证药性不会流失,直到所有的药材全都炖烂,包括虎骨都溶解在这锅药汤里。前前后后,光是炖这道药膳,就不下二三十种工序,复杂得很。
这副药膳的取材并不是多么珍贵,小镇中一般的大富之家即可消受。自杨明两岁以来,每日早晨都要喝一碗药汤来调理身体,年年如此,一日未曾停过。杨明的身体情况在这个不大的小镇中是众所周知的,看着日益强壮的体魄,这副药膳难免不会引起一些有心人的注意,不过无论他们怎么鼓捣,哪怕是小杨明挨不过情面,亲自教别人做这副药膳,亦产生不了任何的效果,反而害得几位公子少爷拉了几天肚子,连腿都软了。
至此,再也没有人动过心思。
罗兰家没一个正常人,他们身上总是发生奇怪的事情,大家早已********了。
记得大哥小时候对自己说过:“这幅药膳的重点,在于一个巧字。百年份的药材,不可多一年,不可少一年;用材少一种则不成,多一种也不成;用量少一分不可,多一分亦不可。自第一次服用为始,每日一副,直到第三百六十五幅服完,绝不能断,一年一个轮回,整整十年,若有一日间断,前功尽弃。”
杨明对大哥说的话,从来不问为什么,他从来不会质疑大哥的决定。
大哥对他说,他需要喝这幅药膳,这对他好。
于是,杨明喝了整整十年。
大哥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每当药膳要服完的时候,大哥就会放下手上所有的事情,背上背篓,一个人走进茫茫大山,十天半月都不曾回家。
回来之时,背篓中已经装满了杨明需要的一切,同样带回来的还有满身的疤痕。
山,是莽山,巍峨高耸,气势雄浑,如神龟卧地,如龙脊延伸。
山内终年云雾缭绕,瘴气蒸腾,令人看不真切。更兼地势凶煞险恶,绝谷众多,魔兽横行,毒虫遍地,数千年来,里面的情况没人能讲个明白。如此险地,鲜有人迹,其中的奇珍异宝,仙草灵药,只怕是玲琅满目,数不甚数。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古往今来,不知多少身负玄功,战技卓绝,斗气强横之辈,想要在这十万里莽山中寻自己的一份机缘,用一生所学,拼半世荣华,搏个封妻荫子,煌煌爵位,便是气运不佳,死在这莽莽大山中,骨肉为泥,那也是强者的荣耀。无数年来,无数强者埋骨于此,他们的尸体铺满了山林,他们的血肉浇筑了莽山的赫赫威名——雷诺王国第一凶地,西大陆的“神陨地”。
莽山,猎人的天堂,冒险者的圣地,强者的宝库。
做为一名勤奋好学的少年,杨明对这些传说自然是了如指掌的。
每当大哥走进深山的时候,杨明会在早晨或是下午,带上小灰,坐在高高的山头,眺望着大哥归来的方向。
他依稀的记得,在自己很小很小的时候,大哥其实是一个很帅气的人——在大哥身上没有留下那么多的疤痕之前。
莽山镇的所有人都害怕大哥,杨明小时候无法理解,他对于那时候的唯一记忆,就只有大哥温暖、帅气、迷人的笑容。
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杨明渐渐才明白,大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大哥现在遭受的所有痛苦,身上的所有创伤,都是为了他。
小镇上的人们把大哥看错怪物和疯子,也叫他野人。因为大哥一半的时候都在莽山之中奔波。长年累月毒虫瘴气的侵袭下,大哥原本俊朗的脸早已变得坑坑洼洼,可怖之极。
大哥不喜欢人多,虽然他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可是他不喜欢被人当怪物,疯子一样围观。
久病成良医,杨明自幼做的一手好药膳,烧的一手好菜蔬。每次大哥回来的时候,杨明总会整个两个好菜,兄弟两个提着壶老酒,坐在杨明每天眺望的山头,听大哥诉说莽山中的奇异风景,听大哥给他讲些大陆奇闻轶事。
大哥从来没去城堡上过学,识过字,可是他的学问却是特别渊博,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在杨明的记忆中,从来没有任何事情难倒过他。
大哥除了打坐外,没见他修炼过任何武学,可是,即使是小镇的教习大人,在大哥面前也会不由自主的变得拘谨起来。
大哥今年才十六岁,却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了自己。
杨明是一个很知足的人,有一个这么爱护自己的大哥,他找不到埋怨的理由。
杨明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从瓦罐中盛了一大碗汤,汤水碧绿碧绿的,呈半透明状,很是粘稠,奇香无比,入口温热清苦,三两口喝光,杨明咂巴咂巴嘴巴,挽起衣袖,开始准备一家人的早餐。
从六岁开始,一家子的饭菜就是他的责任了。
这也是他唯一能为家里做的贡献了,每次看到忙碌了一整天的爸妈,从山里归来的大哥,可爱的安妮妹妹把自己做的饭菜吃的干干净净,意犹未尽的样子,杨明便觉得自己的心一下子塞的满满的,满是开心。
刚做好饭菜,男爵城堡中南面的塔楼上发出一声悠然的钟声,巨大的火红色魔法指针停留在七点的位置。
杨明往卧室的方向叫了两声,领着小灰,一溜烟窜了出去,矫捷无比,好似人形魔兽,小灰四条腿才堪堪追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