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杀手传奇》 小说介绍
小编之所以向大家推荐这部小说《都市之杀手传奇》,是因为小说作者言涯的创作手法很新颖,而且小说题材也很独特,情节非常有代入感,第二章任务:“好歹也拉一把吧。”白衣青年扛着野猪跟了过来,埋怨道。“有必要吗?”黑衣青年在前面走着,手里的匕首时不时......
《都市之杀手传奇》 第二章 任务 在线试读
“好歹也拉一把吧。”白衣青年扛着野猪跟了过来,埋怨道。
“有必要吗?”黑衣青年在前面走着,手里的匕首时不时挥一下,挡在前面的植物应声而断。
白衣青年尴尬一笑道:“这不是老头子交下来的任务嘛。”
“是你输了。”黑衣青年语气冷淡,随手将一把匕首抛给他。
“差了那么一点点,要是我在前面说不定谁输。”
白衣青年一把接住,脸上笑意灿然,丝毫没为落败而有所不服气,他知道以这冰块往日里对武道的痴狂,能有今天的进境理所当然,心里还是很服气的。
“事实上没有如果。”
“我说,就不能给点面子?”白衣青年苦笑不已,想在他那里找安慰比登天还难。
“……”
“怎么就这么味儿?”白衣青年皱了皱鼻子,不满地嘀咕了一句。随后两人渐行渐远,直至消失在茂密的林间。
川蜀之地在华夏国腹地,地处高原和丘陵的交界,这里随处看到绵延的山脉被茂密广阔的林区覆盖,气候温润,雨水充足。因为大多都是山区,交通的发达程度跟这个时代有着不相符的差距,在经济大发展的时期,整个东南地区的进步可以说是日新月异,而这里确实步履蹒跚地追赶着时代的末尾,贫穷跟落后依然是这里的一大特色。
上虞县北部,一个偏僻的小山坳里有一个青山村,村落不大,住着几十户人,村民大多以农耕为生,一家种上几亩玉米甘薯,勉强能混个温饱。只是这里医疗条件相对落后,村民得个头疼感冒什么的小毛病都要走十来里路到镇卫生所,很不方便。
二十年前,这里来了一个老人,身边带着两个孩子,一成不变的生活从此悄然发生了改变。秋去春来,时光荏苒,一晃已经二十年过去了。
时值五月,晚春初夏交替的季节,空气里还透着丝丝凉意,村口的榕树叶已经嫩满枝头,青翠欲滴,随着春风轻轻飞舞,时而几只春鸟拂过枝头,添了几分惬意。
午后,晴空蔚蓝,骄阳如许,村子后半山腰处,有一户人家,四五间红砖青瓦的房子,看上去已经有些年头,几间房子中间有个大院子,墙边晒着一些草药。此时一个光着膀子,浑身都是健壮肌肉的青年正在舞着长棍,手里棍走龙蛇,挥挑劈刺,时而刁钻凌厉,诡异非常;时而势大力沉,如有万钧之势,却又能给人一种飘逸之感,一看便知棍法练得颇具火候。
屋檐下,摆着一把破藤椅,一个长衫老人趟在上面,看不出多大年纪,说是老人是因为他的鬓角生了白发,但是浑身上下看不出任何老态,甚至脸上连一道皱纹都没有,剑眉方额,也是不折不扣的老帅哥一枚。
只不过晃悠着脑袋,摇着蒲扇的动作给他的形象扣了不少分,最没品味的是旁边一台不知道什么年代的破收音机,咿呀咿呀地响着,也不知在播着哪个地方的曲儿,声音还没电流声大,明显是城市里街坊老大爷才听的玩意儿。
老人半眯着眼,舒服地晒着太阳,一副享受天伦的样子,让青年有种想冲上去饱揍他一顿的冲动。当然,他也就只是敢想想,就是他们哥几个加起来一起上,也只有挨揍的份,而且是很惨的那种。最可气的是别看这老头看着也一把年纪,却完全没有个长辈的样子,为老不尊简直成了生活作风。
“滋——”
老人美滋滋地抿了一口村头王老汉家前天送来的黄酒,捻两粒花生丢进了嘴里,叭吱叭吱地嚼了起来,大有人生之乐莫过于此的感觉。
“啪——咔嚓!”
“格老子的,什么破棍子哈,这都第几根了噻?不扭唠!”青年丢掉手里半截棍子,嘴里骂骂咧咧蹦出一句地道的本地话。
“嗒!”毫无征兆的,一粒花生米准确地打中青年的额头,然后弹到地上。
“哎哟!”青年痛哼一声,揉着额头,这一下子力道挺重,疼得他一脸的菜色,苦着脸看了看向老人。
藤椅上,老人依旧没有睁开眼,陶醉般地听着曲儿。不过他知道,刚才这一下就是家里这老头子的杰作,从小到大,被这样教训不知道多少回,早已经练得皮粗肉糙,曾经也想躲来着,可是不管如何防备,飞来的东西总能准确无误地打对自己的额头,躲都躲不了,从此他懒得躲了。
“老头子!”青年缩着脖子轻声唤道,看对方没反应,然后涎着脸干笑一声:“嘿嘿,那个,意外,纯属意外!”青年说着弯腰捡起两节短棍往墙角一丢,搓搓双手就欲开溜,悄无声息间已经闪到了门边,一只手刚想开门,身后飘来一句慢悠悠的话。
“上哪去?”老人声音有些慵懒,甚至眼缝都懒得睁开一丝。
“额,这个……找他们俩去,这天都快黑了,怕他们不认得回家的路。”青年被发现了却没有一丝尴尬,胡口瞎扯起来,完全无视头顶艳阳当空,这会儿刚刚三点,天黑还早得很。
“滚回来。”
“哦。”青年乖乖地应了声,这回不敢贫了,像个犯错的孩子一样磨蹭几下挪了回来,不然老头子发起飙来可就有的受了。
“我平时怎么教你的,力道毫厘之差可千里之谬,棍法不是只讲究势与力,那是莽夫所为,要知微,知微懂不?说多少回了,信不信我一根鞭子就能把你抽趴下?”老人语气重了些,透着一股威严。
“是!”青年虚心受教,丝毫不怀疑老头子的话,深知老头子的身手已经到了一种深不可测的恐怖地步,别说是把他干趴下,蹂躏他个千八百遍都不是个事儿。
“天门崖,二十来回,爬不完晚上别回来吃饭。”说完老人用鼻音哼了声,便不再说话。
“哦——”青年委委屈屈地应了声,尾音有点长,知道这惩罚没得跑,像个受伤的小媳妇一样幽怨。
“装什么酷,还不就是一猥琐小老头。”见老头子没啥动静,青年心里嘀咕了一句,随即耳朵动了动,“嘿,回来了。”
果然,不久后,院门打开,黑衣和白衣青年出现在门口,白衣青年肩上还扛着一头肥硕的野猪。
“哟,收获不小嘛,晚上有肘子吃了,嘿嘿!”光膀子青年笑嘻嘻地迎了上去,看着四肢肥壮的猪蹄,幻想着美味的猪肘子,口水差点流出来。
“瞧你那出息,喏,给你!”白衣青年笑着将肩上的野猪就往他身上抛去。
“我靠,不是吧!”光膀子青年虎目一瞪,赶紧双手接住将是自己体重两倍有余的野猪抱在怀里,贴了一脸的猪鬃,那样子要多滑稽有多滑稽。
“呸呸呸!怎么那么臭?”青年呸了几口,顺势将野猪往地上一丢,拍掉身上粘着的鬃毛。
“哈!”白衣青年乐得开怀一笑。
“好你个小子,故意的是吧?是不是手痒了,想练练?”青年指着他笑骂道。
“我一路从山里扛回来,都快熏死了,要不下次你试试?”白衣青年朝他翻着白眼,埋怨道,这十几里山路还真是他一人扛着回来的。
光膀子青年不服气,刚想瞪眼,接着似乎想到什么,看了看旁边的黑衣青年,嘿嘿一笑贴着白衣青年,胳膊往他肩上一搭,挤眉弄眼道:“又输了?”
白衣青年这会儿脸上一红,出门前老头子叫顺便弄一头野猪回来,两人便约定,按老规矩,谁输谁扛回来。这么多年来一直输多赢少,这样的活他不知干过多少回。
“什么话,只是暂时没赢而已。”白衣青年没好气地甩开肩上的胳膊,脱掉身上早已污秽不堪的衣服,露出上身优美的肌肉线条,微显古铜色的肌肤,八块分明的腹肌,无一处不显示出身体中蕴含的强大力量。
“师父。”开口的是黑衣男子,对着屋檐下的老人恭敬地问候。
“老头子。”白衣青年也是笑着打招呼,不过称呼上就有点没大没小了,三兄弟中就他们两个这么叫。不是不尊敬,可以说是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上梁不正下梁歪,当然黑衣青年是个例外。
老人终于睁开了双眼,扫了两人一眼,满意地点了下头。
“过来,有事跟你们说。”
三人闻言,彼此相视一眼,然后一齐走了过去。
“在家也锈了几个月,接了几单活,出去活动活动,顺便赚点钱买米”老头子淡淡地说着,那语气仿佛跟交代去村口打瓶酱油回来一样轻松。
有那么穷吗?再想到出任务,白衣青年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有种想哭的感觉,那是出任务?每次任务结束后老头子给的都是几张可怜巴巴的钞票,还说让他们存起来当老婆本。
“这次三个任务,一个在尼日尔,一个在坎培拉。尼日尔那边小林子和小烨子去,坎培拉小白去,最后一个有点难度,你们仨一起。资料在这里,拿去看吧,怎么做你们商量着办。”说完从旁边拿出三个文件袋,丢垃圾一样向几人丢去。
老人就是二十年前出现在这个偏僻小村的中年男人言城,黑衣青年叫冷少白,而年纪最小的就是刚刚脱下衣服的白衣青年林萧,刚二十出头,两人就是当初带在身边的孩子,二十年前,他只是言城怀中不谙世事的孩童,如今二十多年已经过去,都已经长大成人。而另外一个青年是言城两年后从外面带回了的孩子,叫项烨,年长冷少白和林萧几岁,他还有个妹妹,叫项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