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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十一的小说七零,我搬空全家去下乡txt全文免费阅读

2025-03-26 11:33:20 作者:隔水笑

《七零,我搬空全家去下乡》 小说介绍

小编今天推荐给大家的小说是《七零,我搬空全家去下乡》,剧情方面很有意思,作者隔水笑的文笔也很好,可以仔细研究,主角程十一等人被塑造的有血有肉,是一本很值得阅读的小说,本章内容是:程十一记得自己死了——饿死的。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悄无声息地......

《七零,我搬空全家去下乡》 第1章 在线试读

程十一记得自己死了——饿死的。

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个世界,成为了末世中无数消失者的一员。

但她感觉自己好像又没完全死,因为她又能睁开双眼了。

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间破败的屋子,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泥土气息。起初,她以为这是自己临死前的幻觉,但很快,她意识到自己真的是活着的——只不过,是活在另一个人的身体里。

原主因着凉发高烧,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最终被烧死了。

而就在那一刻,程十一穿越而来。

身体还残留着高烧后的虚弱,脑袋昏昏沉沉,原主的记忆与自己的记忆混杂在一起,就像一局麻将结束后,所有的牌被四双手搅得乱七八糟。

眩晕、恶心、难受。

终于,程十一华丽丽地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眼前是一片刺眼的阳光。

她缓缓睁开眼,看到那扇只有半截玻璃的窗户透进明媚的光线。

阳光刺眼,却带着温暖。

她眨了眨眼,转动脖子,环顾四周,发现环境与自己“睡”前一模一样。

看来,这次她是真的留下来了,没有再死一次。

她撑着酸软的身子,慢慢坐起来。身下是一张用几块木板拼成的床,铺着满是补丁的藏蓝色床单。

随着她的动作,床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仿佛随时会坍塌。

床头旁是一张缺了一条腿的小桌子,用几块不规则的砖头勉强支撑着,勉强还能用。

桌上摆着一个没有标签的玻璃瓶,瓶口插着一截小指粗细的白色蜡烛,旁边是一盒火柴。

桌边还有一个带着缺口的瓷碗,里面剩着半碗水。

从原主的记忆中,程十一知道,这水是原主自己准备的。

地上散落着几张带着折痕的纸,那是原主昨天好不容易弄来的感冒药。剩下的半碗水,就是她吃药时喝剩的。

只是不知道那药是过期了,还是不对症,原主并没有退烧,反而在昨夜一命呜呼,换成了现在的程十一。

嗓子干得像是被火烧过,她试着咽了咽口水,却感觉仿佛有无数小刀片在喉咙里翻搅,疼得她立刻捂住脖子,另一只手颤抖着去端那半碗水。

她小口小口地喝下剩下的水,喉咙这才稍稍舒服了一些,但疼痛依旧。

她靠在冰冷的墙面上,望着窗外的阳光,嘴角微微抽了抽,无声地哭了出来。

这一刻,她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重生,还是该为这陌生的世界感到绝望。

末世,死了,活了,晕了,醒了——这一连串的经历,再加上原主的那些记忆,让程十一心情复杂,眼泪扑簌簌地往下落。

原主名叫王二丫,是王家的二闺女。

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

父母是钢厂的双职工,工资放在当下这个年代虽算不上高收入,但也足以让很多人羡慕。

奈何家里人口多,还要时不时接济乡下的爷爷奶奶,偶尔贴补外家,即便是双职工,一家人也过得紧紧巴巴。

作为重男轻女家庭中的女儿,而且还是排行老二的女儿,原主的地位简直可以用“小白菜”来形容。

大姐最大,是家中长女,父母对第一个孩子总是格外偏爱,因此大姐在家还有些地位。

加上她谈了个小领导家的儿子做对象,地位更是水涨船高。

大哥排行老二,是家中长子,地位自然不用多说。

要是王家有那个实力,估计真是要星星不给月亮,要吃肉绝不炖汤。

下面的两个弟弟因为是男孩儿,备受宠爱;最小的妹妹则因为和弟弟是双胞胎,顺带着也被父母疼爱了些。

唯独原主,爹不疼,娘不爱,上被哥姐压榨,下被弟妹欺负。

“啧啧,好惨一女的!”

程十一的嗓子里发出犹如破锣一般的声音,虽然不大,却足以表达她的无奈。

活了,又好像没完全活——这就是程十一最终总结出的结果。

现在是七五年,正值知识青年响应国家政策上山下乡的时期。

王家这么多孩子,自然逃不过要安排人下乡的命运。

大姐和大哥就不用想了——一个在和小领导的儿子谈恋爱,另一个是家中的宝贝疙瘩。

原主今年十六岁,再往下的弟妹年纪不够,所以下乡的名额毫无悬念地落在了原主头上。

原主得知这个消息后淋了雨,一着急,一上火,就这么华丽丽地病倒了。

估计也是因为知道自己就算好起来也躲不过下乡的命运,再加上听说了那些关于下乡的可怕传闻,原主连求生的念头都没了,索性直接放弃挣扎。

原主是走了,可现在这一大堆烂摊子落在了程十一头上,让她很是头秃。

七十年代啊,虽然也缺吃少穿,但好在不像她曾经生活的末世时空,天灾频发,那才叫不是人待的地方。

算了,这样也挺好的。

况且,她多多少少知道一些未来的事情走向,不敢说未来大富大贵,但让自己的小日子过得舒坦些,问题应该不大。

当然,如果可以的话,当个吃喝不愁、想买就买的富婆就更好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

程十一一抹眼泪,攥紧拳头给自己打气。

打气成功的程十一开始琢磨接下来要做什么。

下乡是肯定要下乡的。

就原主那包子性格,她连装都不想装一下。

为了不被人视为异类,还是下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才最好。

如此一想,程十一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那就......

“叮!滋滋滋......沙沙沙......”

脑海中突然响起一阵声响,声音不算大,但格外刺耳。

程十一吓得整个人从床板上跳了起来。

“雾草,啥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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