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蠢货!她要是说没有,我或许还会怀疑有同伙,但是就这么毫不犹豫说有,那就是没有了。毕竟,一男一女这么寒酸的组合,固然不会让人产生警惕,但是太弱了,在末世这样吃人的世界里,没有人愿意带着两个废物。
“走吧,我没猜错的话,这里就是那两个人的老巢。”我回头对身后的林诗和顾明说,“我们分开行动,把所以有用的物资都收集起来。”说罢又一人给了一个储存芯片用来装物资。
“好的,老大。”
“滴滴”手上的通讯仪在响,是林诗。青葱般的手指划过界面,“老大,快来地下室。呕——”不知道为什么,林诗的声音十分急促,一旁的呕吐声不绝于耳。
心中的不安加快了我的步伐,一靠近地下室,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不同于丧尸那种腐烂的臭味,那是一种厚厚的铁锈的味道。
地下室的情景让我顿住了,漆黑的瞳孔微缩,原来这夫妻二人每一次将人骗了以后,就杀人藏尸,全都放在地下室,想吃的时候就去地下室拿,正是因为这警惕的行为,即便是有人恰好进入他们的地盘,也不会被发现。否则,他们家的地下室,也不会堆积了这么多的尸骨!
我步安然自认为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像这样的魔鬼比丧尸还要可怕,他们该死,就应该让林诗把他们烧得灰飞烟灭。
“呼——”微弱的呼吸声在这样的环境中显得格外清晰,顺着声音,我看到在一堆浸满血水的尸骨旁边,有一个少年,目测18岁左右,脸上都是血污,却没有掩盖少年精致的容貌,反而给他白皙的脸庞增添了几分魅色,只是那琥珀色的眸子,却像结了冰,看世间万物都不带一点感情。
又是盯上我这张脸的人啊,这样的目光还是一如既往的恶心啊,少年死死忍住,不让自己瞳色变红,但掩藏在身后的手却暴起血红的筋,仿佛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若是有人可以看到,一定会感叹造物主的偏心。
我并没有被少年的容貌吸引太久,反而被他那割得可见白骨的双腿吸引,骨头上隐约可见的刀痕,还有那被反反复复割肉的伤口。禽兽不如的家伙,他们不仅杀人藏尸,还圈养一个花季少年来供他们食用。
我小心翼翼地用激光刀切割掉少年脖子、脚踝以及手腕上的铁锁,仿佛在对待世界上的珍宝,担心少年会害怕,我掏出随身携带的草莓味奶糖,让他含住。
糖,哼,那是什么东西,腻得让人恶心。
少年心中不屑,面上却是依旧不显,只是静静的盯着我。
我以为他是手痛,无法拆糖纸,于是我剥开糖纸,把那淡粉色的奶糖放到他嘴边。
大概是我的目光太热烈了吧,少年在鬼使神差之下,含住了我的手指和那颗糖。
“唔——”好甜啊,原来这世界上也有不腻得让人恶心的糖啊!少年抬头看向我,好像没有那么令人讨厌了,看在她有这么好吃的糖果的份上,就让她再多活一段时间吧。手上的红筋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瞳孔也恢复成琥珀色,细看的话,仿佛可以在少年眼中看到万千星辰。
我还不知道,幸运的我正凭借一颗糖果逃过了一场灾难。
我小心翼翼地抱着少年准备带他去疗伤。
看过《病娇尸皇扰我咸鱼生活》的朋友大概都不会忘记故事中描述的画面吧,相当的真实、震撼。看小说过程真的很容易将自己代入进去,好像自己就是和书中人物步安然顾明一样的人。